原标题:河南一男子在看守所内15根肋骨骨折取保后神志不清警方:正调查
“看守所民警让我去办取保候审,结果我是在医院里见到丈夫的。他在看守所里断了15根肋骨,精神至今都不正常。本来还指望他取保候审出来干活还债呢,可现在一家人的生活都被毁了。”12月22日,河南省新乡市新乡县居民郜女士告诉开屏新闻记者,他的丈夫张伟因交通肇事罪于4月30日被羁押在新乡县看守所,但让人意外的是8月5日当她再次见到丈夫时,丈夫已变得精神恍惚,15根肋骨骨折。郜女士称,她的丈夫曾说自己是被警察打伤的,她要求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赔偿一切损失。对此,新乡县公安局民警表示,此事正在调查当中,因何原因至伤等问题还不清楚。
从看守所出来后丈夫断了15根肋骨精神不再正常
郜女士称,自己的丈夫张伟事发前是一名出租车司机。3月30日,张伟驾车在新乡市区发生一起交通事故,尽管张伟当即拨打了报警电话和急救电话,但因事故导致一人死亡,张伟被警方刑事拘留。
据郜女士提供的《新乡市公安局直属分局逮捕通知书》显示,经新乡市红旗区人民检察院批准,该局于4月30日10时对涉嫌交通肇事罪的张伟执行逮捕,并羁押在新乡县看守所。
新乡市公安局直属分局逮捕通知书
此后,郜女士对张伟在看守所的状况,是通过法律援助律师进行了解的。她称,在交通事故发生后,她也积极向受害人家属赔礼道歉并进行经济赔偿,最终取得了对方的谅解。
“我们当时也是借钱赔偿,才取得对方家属谅解的,也在申请取保候审。希望张伟出来后,能积极工作早日把借来的钱还掉。”郜女士说。
8月5日,有民警联系郜女士,说可以带张伟回家了。结果她却在新乡市区一家医院看到了躺在病床上的丈夫。“当时他一直抱着肚子,一动就喊疼。他的情绪非常紧张也非常害怕,问什么都不敢说。”郜女士描述了当时的状况。
她说,由于不知道具体情况,丈夫又有病在身,她当天并没有与在场民警就为何受伤一事作过多交流。为了方便治疗,她把丈夫从新乡市的医院转回了新乡县人民医院。
10月10日,郜女士拿到了CT检查报告,报告显示张伟右侧2—9前肋及左侧2—8前肋骨皮质连续中断,骨折线模糊,骨折端可见骨痂形成……诊断意见为:双侧多发肋骨骨折(陈旧性)、右肺中叶少许陈旧性病变……
CT检查报告单
不仅如此,郜女士说张伟还变得神志不清,不能连续说出完整的话语,表达也变得困难。对于被谁打的、在哪打的问题,张伟也总是问一句答一句。
郜女士提供的视频显示,家属问:“这两边(肋骨)疼是咋回事?张伟说:“上午挨一顿,下午又挨一顿”。家属问:“什么人打你的?”张伟说:“不知道。”家属问:“用手还是用脚打的?”张伟说:“不知道。”
视频中张伟表达困难
目前,张伟除了吃饭、吃药的时间之外,就一直在床上躺着,不愿和人交流。郜女士称,经过她多次询问,张伟回答他是被警察打伤的。
当地警方回应案件正在调查中
郜女士说,9月3日她曾去新乡县纪委监委和公安局反映过此事,也曾拨打过12309(检察机关投诉电话)反映情况。10月1日,新乡县公安局督察科工作人员联系她,让她等待调查结果。
“现在他的骨伤基本好了,但精神一直不正常。本来要带他看精神方面的问题,但家里实在是没办法了,一直拖着没去成。我们都是借钱给交通肇事案的受害人家属进行赔偿,本来还指望着他出来干活还债,可现在他却是这个样子,女儿还在读书,一家人的生活都给毁了。”郜女士说。
她称,当地警方曾与她联系,告知已经确认张伟是在看守所内出的事。但对于受伤的原因,还没有正式结论。
记者在郜女士提供的通话录音中听到,疑似看守所负责人称,“在信阳做的鉴定结果还没出来,纪委、督察已经介入调查,我也正在接受调查阶段。”
“有人说我丈夫是在看守所里面摔伤的,但是我并不认同这个说法。他的精神不正常,又是怎么造成的?”郜女士说,她希望相关部门能公正处理此事,让她看到全面、客观的证据。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赔偿一切损失。
新乡县公安局督查科民警表示,目前该事件正处于调查阶段,张伟为何受伤还不清楚,如有结论会及时通知家属。
律师:如监控视频丢失看守所应承担责任
对此,云南刘文华律师事务所律师刘文华表示,按照我国的监所管理制度,犯罪嫌疑人入监所之前都要进行全身体检,体检情况将会存入档案保存。从常理来讲,对于有严重疾病的犯罪嫌疑人,看守所也不会收押。因此,张伟在羁押至看守所后出现伤情的可能性较大。
“出现这样的情况,家属是难以自己取证的,这就需要检察院驻监所检察室介入,主导调查、核实工作。”刘文华律师说,目前,我国看守所都实现了监控全覆盖,只要调取张伟进入看守所后的全部录音录像就可以查明原因。
刘文华律师称,如果是自伤自残,需要自己承担责任。如果是同监室人员殴打,那相关人员涉嫌犯罪,应承担责任。如果是办案人员殴打,涉及刑讯逼供的违法犯罪。如果是看守所监管人员殴打虐待所致,则涉及到虐待被监管人员的犯罪。
还需要注意的是,如果看守所的监控视频丢失或出现无法播放的情况,也属于看守所失职,检察机关应做出不利于监管责任人的推定。因为监控设备由看守所管理、控制、维修,如果看守所认为本单位无责任,就需拿出无需承担责任的证据,如果不能做出免责举证,就应担责。
“检察院驻监所检察室作出调查结论后,如家属对结论不服,也可申请法医、专家进行评判。”刘文华律师说。
来源:大同政法
来源|人民微看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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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萧山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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