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这是给你带的肉,赶紧吃。”一名管教民警递给一在押人员一碗扣肉。“桌上这几包烟也是给你的,拿去省着点抽,记得喊你老婆及时预交‘生活费’。”管教指着桌上的香烟说。 这是发生在四川广安市看守所某办公室的一幕,看守所管教民警黄永均正在给在押人员蔡某违规“改善生活”。8月29日,四川广安市纪委监委公布这一典型案例。
▲黄永均被留置后悔恨难当 林森摄
据介绍,作为广安市看守所警务技术三级主管,黄永均负责4个监室的管理工作。自2020年10月起,他一直做着“赚差价”的“生意”,收取在押人员亲友预缴的“生活费”,利用职务便利,将市场价20元、50元的香烟、扣肉等物品,以120元、250元不等的价格卖给在押人员,从中赚取“差价”。直到2022年4月,被纪委监委工作人员带走,黄永均才被迫结束这些“买卖”。
宿舍成“超市”,管教变“老板”
当办案人员来到黄永均宿舍调取证据时,推开门映入眼帘的一幕惊呆了办案人员。只见两条货架上,摆满了香烟、泡面、蛋白粉、蜂蜜等商品,如同超市一般琳琅满目。
作为看守所管教民警,黄永均本应教育在押人员遵守看守所规定与制度、学习法律知识,让他们知敬畏、知服从、知廉耻,但他却披着“关照”在押人员的外衣,行获取在押人员钱财之实。
通过安排人员传递或主动告知能为在押人员提供关照等方式,黄永均让在押人员与亲人取得联系后,通过银行、微信转账以及现金方式,收取在押人员亲友预缴的“生活费”。收到预缴的“生活费”后,黄永均就主动让在押人员到监室外活动,为其改善生活,并减轻其工作量。
据了解,因为黄永均的额外“关照”,在押人员听从其管教很少闹事,其所管理的4个监室也屡获“文明监室”称号。
因受贿罪、滥用职权罪获刑3年8个月
这一切看似“多方共赢”,可黄永均却没有认识到其中的危害。对在押人员而言,在看守所没受到严格管教,思想认识不够深刻、品行改正不够到位,回归社会很有可能再次触犯法律,从而失去管教的意义;对看守所而言,则是纪律不严、管理松懈。
“我一直以为这只是违规行为,未曾想过这是违法。早知道,就算给我再多的好处,我也不会碰。”在第一次接受讯问时,黄永均坦言并没有意识到这种行为已触犯法律。
据查,黄永均为蔡某、梁某、陈某等20余名在押人员转递物品(香烟、熟食、药品、衣物、信件等),私自带火源进监区,私自将手机带入监区供在押人员与外界进行视频及通话,私自接触、联系、约见在押人员家属,接受其宴请。1年半的时间,他共收受在押人员亲友钱财共计45.2万元。
“之前自己老是以生活压力大、‘赚差价’为借口,原来都是自己利欲熏心,我对不起组织的培养……”面对镜头,黄永均掩面痛哭。
2022年8月,黄永均因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党的廉洁纪律、工作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并涉嫌受贿、滥用职权犯罪,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2023年4月,因犯受贿罪、滥用职权罪,被广安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八个月,并处罚金20万元。
延伸阅读:
高位截瘫的方?华躺在宾馆的床上。 本文图均为 受访者 供图(除署名外)
重伤二级、伤残五级,因颈脊髓损伤导致高位截瘫的方?华,如今整日躺在床上,为后续治疗和医药费发愁。
今年55岁的方?华是陕西商洛市商南县人,他是在县看守所被伤害致残的。他因涉嫌滥伐林木曾被羁押在商南县看守所。据当地官方通报,2020年8月12日,在“放风”过程中,方禄华在放风场端盆接水,同监室在押人员赵某辉从后面朝他腰部蹬踹一脚,导致他头部撞墙后倒地。
事发后,赵某辉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刑六年。方禄华则在陕西、北京等地的医院治疗,他一度能下床走路,但后来病情又恶化。
方?华称,从受伤至今的医药费等费用,他估算已超过200万元。此前这些费用一直是由商南县公安局付的,但后来开始欠费。
6月14日,方?华告诉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由于拖欠数万元医药费,医院对他停止用药,他目前在宾馆住了一个多月,未能得到后续治疗。“身体退步太大了,翻身都翻不动了。”他说,现在腿脚麻木僵硬,肩膀和手臂疼痛难受,“头发碰一下都疼”。
为了解情况,6月15日,澎湃新闻记者致电商南县公安局相关负责人,截至发稿时未得到回应。
方?华治疗的巨额费用应由谁来承担?受访律师认为,作为此案直接责任人,实施故意伤害行为的赵某辉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如未能赔偿,看守所方面或应承担补充责任。
在看守所“放风”时被踢踹,两天后醒来成高位截瘫
在北京市丰台区的一家宾馆里,方?华躺在床上,背部靠着海绵垫才能侧卧。日常的吃喝、上厕所,全靠护工帮忙。
方?华是2022年11月来北京求医的,曾先后在三家医院治疗,如今因医药费等问题已停止治疗一个多月。“从去年11月到现在,护工的工资也一直欠着。”他说。
如今瘫痪卧床的方?华,几年前在他老家,是个“响当当”的人物。
2016年,方?华在商南县过风楼镇办起了香菇场,带领一些村民进行香菇培育。2019年5月,因在加工木材用于香菇种植的过程中涉嫌滥伐林木,方?华被商南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关进了看守所。此后方?华被商南县法院以滥伐林木罪判刑三年二个月,他提出上诉。
在上诉期间,方?华仍羁押在商南县看守所。他记得,2020年8月12日下午“放风”时,他在放风场端盆子接水,突然感觉身体不对劲,“当时我的头一晕,好像有尿裤子的感觉,后来就啥都不知道了。”
过了两天两夜,方?华才苏醒过来,当时他躺在医院的病床上。“醒来的时候,我的嘴能动,能说话,脑子还清楚。”他说,“可眼睛看不见了,脖子以下什么感觉都没有,一下也动不了。”
经西安市红会医院诊断,方?华颈脊髓损伤并高位截瘫、颈椎管狭窄、创伤性颅脑损伤、右侧颧骨骨折、双眼球钝挫伤;经商洛精诚法医司法鉴定所鉴定,方?华的损伤程度属重伤二级,伤残等级为五级。
当时在看守所内,方?华是怎么受伤的?2020年8月20日,商南县人民政府新闻办发布《关于媒体报道商南县看守所在押人员方禄华受伤有关情况的说明》,对调查情况进行了通报。
上述通报材料显示,在看守所内对方?华实施伤害的,是其同监室在押人员赵某辉——当时涉嫌盗窃罪被羁押在商南县看守所。
当年的官方通报截图 商南县人民政府网站 截图
通报材料称,2020年8月12日下午,方禄华打喷嚏时,唾液飞溅到赵某辉的脸上,两人发生言语争执。当日17时48分,在“放风”过程中,赵某辉趁方禄华在放风场端盆接水之际,突然从后面朝其腰部蹬踹一脚,致方禄华头部撞上放风场墙壁后身体倒地。事发后方?华被送往医院救治。
2021年6月,商南县人民法院作出刑事判决,认定赵某辉犯故意伤害罪,对其判处有期徒刑六年。
身受重伤的方?华,近年来在医院之间辗转。治病疗伤、与疼痛抗争,成为他生活的主题。
方?华受伤后被送往医院救治
辗转陕京两地医院,称医药费用已超200万元
方?华在商南县看守所受伤后,被送至商南县的医院治疗,后来转至西安市红会医院、陕西省康复医院等医院。
据方?华回忆称,经过颈椎部位和颧骨部位的两次手术之后,第五个月左右,他的眼睛逐渐恢复视力,身体状况好转起来。治疗到第六个月后,在陕西省康复医院住院期间,商南县公安局一名领导前来询问用药情况。第二天医院就停止用药了,“没多久身体就开始退步,状态越来越差。”
方?华说,后来,他转到西安另一家医院进行康复治疗了几个月,但效果并不好。2021年国庆前后,他一度转回老家商南县的医院治疗,但身体每况愈下,便又转到西安求医。
2022年3月,方?华入住西安仲德骨科医院。在这里,医生为他动了第三次手术。“这次手术的效果特别好,手术之后第三天,我就可以下床了。”方?华说,那次手术半个月后,他甚至可以“大胆”地外出行走,“最好的时候,我一天走了5公里路。”那段时间是方?华几年来最开心的时刻,他看到了身体全面康复的希望。
但好景不长,那次手术两个月后,方?华的身体又开始“退步”,从当年6月起再也无法下床行走。
巨额的医药费用,给方?华和相关单位带来了压力。据方?华估算,他受伤后至2022年6月,医药费用已有190多万元。到了2023年,医药费超过200万元。
“医药费用,还有护工工资,都是商南县公安局付的。”方?华说,他受伤后住院治疗期间,商南县公安局一般会安排3—5名工作人员前来处理照料,工作人员有时还协助护工在生活上照顾他,这让他心存感激。
到了2022年8月,围绕是否转院等问题,方?华与商南县公安局工作人员产生分歧。
方?华称,他因2022年8月被打,如今门牙仍时常出血
方?华称,当时在西安仲德骨科医院的治疗效果不好,医生建议转院,但商南县公安局工作人员不同意。当年8月23日,护工用轮椅推着他出院吃饭,在医院门口被商南县公安局工作人员拦住,双方发生争执,一名姓万的协警对他进行了殴打。“他把我从轮椅上拖到地上,用拳头朝我头部、脸上、嘴上打了几拳。”方?华称,被打之后,他牙齿中的上下六颗门牙出现松动,“到现在还不敢咬东西,有时候还出血。”
西安警方出具的报警回执
当时,西安市公安局碑林分局兴庆路派出所的民警赶来现场。后来该所出具的报警回执显示,当年9月方?华“不要求公安机关处理”,但申请出具出警回执。
2022年9月,方?华出院住进宾馆。他说,两个月后,他感觉到身体状态越来越差,便想去北京求医。当时联系了一台120救护车送他去北京,“跑了一百多公里,还是被叫回来了。”
方?华说,后来他请律师与商南县公安局反复沟通,才得以赴京治疗。
欠医药费后已停止治疗,律师称警方或应承担补充责任
2022年11月,商南县公安局工作人员陪同方?华,来到北京求医。
在此之前,方?华被指控滥伐林木的案件审理终结。商洛市中级法院维持了一审判决——方?华被以滥伐林木罪判刑三年二个月。因身体残疾及医治需要,方?华被批准暂予监外执行和社区矫正。2023年2月,刑满之后的方?华被商南县司法局解除社区矫正。
在北京求医的前五个月,方?华先后到三家医院进行了治疗或康复。据其介绍,2023年3月中旬,他住进北京的宣武医院,在这里进行了手术。“五天动了两次手术。”他说,后来他转到了北京瑞安康复医院,商南县公安局工作人员向这两家医院交过共9万元医药费。
“后来欠医药费,医院就停止治疗了,只用麻药和安眠药,其他什么药都不用。”方?华称,他要求转院,医院因其欠费不让出院,“后来我打了110,警察来了后我才出院的。”
4月底出院后,方?华和护工住进丰台区的宾馆。他说,此后他联系商南县公安局工作人员,要求解决拖欠医药费和后续治疗等问题,但未得到回复。“我打电话不接,发信息也不回。”方?华说,在宣武医院和瑞安康复医院,一共拖欠的医药费有4万多元。此外,两名护工的工资也长期未付,“从去年11月到现在,应该欠十多万了。”
一个多月未得到治疗,方?华感觉自己的身体快要垮掉了。“现在身体差得太大了,一点都动不了了,翻身都翻不动。”他说,自己的腿脚麻木僵硬,肩膀和手臂疼痛难受,“头发碰一下都疼”。
对于方?华的身体状况,他妻子吴海英很担忧。吴海英目前在陕西商南县照顾10岁的女儿,以及年近八旬的婆婆。她告诉澎湃新闻,前段时间,商南县公安局工作人员上门找了她。“他们想让老方回来,安排去敬老院或者疗养院。”她说:“我当然不同意,老方现在这个身体状况,不治怎么行?”
2023年5月底,方?华向有关部门寄去投诉材料,反映自己无法得到后续治疗等问题。
6月14日,方?华告诉澎湃新闻,近日商南县公安局党委委员朱绍峰、商南县看守所所长朱盛如来北京找到他,但对医药费、护工工资以及后续治疗等问题,并未明确答复。“他们(当时)想让我在什么材料上签字,意思是对处理结果表示满意吧。”方?华说,“他们还没有处理嘛,我怎么签字?”
6月15日下午,澎湃新闻记者电话联系上商南县公安局党委委员朱绍峰,了解方?华治伤一事。朱绍峰表示要找相关部门,未接受采访。此后,记者多次拨打商南县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蒋国年的手机,对方一直未接听,发信息也没回。
方?华的治疗费用,从法律角度来看应由谁来承担?
接受澎湃新闻采访时,湖南坚铮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幼德认为,看守所应该保障在押人员的安全。方?华被伤害致残一案,看守所或作为其上级部门的公安局,如果存在监管不力、失职或过错等行为,就应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
李幼德律师认为,根据我国民法典相关规定,看守所方面涉及的侵权责任是一种“补充责任”。
“直接责任人是动手伤人的第三人,首先应由他承担赔偿等民事责任,如果他不能赔偿,由未能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看守所方面承担补充责任。”李幼德说,看守所方面在承担民事赔偿等补充责任之后,可以向直接责任人(第三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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