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倡议!

   日期:2023-05-27     浏览:311    移动:http://wlb.glev.cn/quote/2379.html

? ? ?尊敬的家长朋友,亲爱的同学们:

近年来,随着经济水平快速发展,群众生活水平不断提升,机动车、非机动车数量急剧增长,交通安全问题日益复杂多变,已逐步引起公众广泛关注。其中,由于未满16周岁学生交通安全意识薄弱,骑乘电动车上道路行驶,安全隐患极大,未成年人安全出行教育刻不容缓。

为进一步推进“千警百路”示范创建活动,提高我市中小学生安全骑行、文明出行意识,结合我市正在开展的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百日整治行动,徐州市教育局、徐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向全体学生和广大家长朋友发出如下倡议:

1、

同学们要严以律己,严格遵守交通法律法规。主动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知识,提高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知法守法,做到文明礼让出行。未满16周岁的自觉做到不驾驶电动自行车外出,不参与飙车、竞速驾驶等交通违法活动。

2、

家长要自觉承担起家庭教育和监护责任。抓好子女交通安全教育,提升孩子交通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培养孩子文明交通行为习惯。坚持以身作则,拒绝给未满16周岁的孩子购买电动自行车,严禁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驾驶电动自行车。

3、

年满16周岁的学生及家长驾驶电动自行车要佩戴安全头盔,头盔在事故发生时能够有效保护人的头部位置,减轻伤害程度。家长在接送学生过程中自己戴好头盔的同时也要让乘车的学生戴好头盔。

4、

在骑乘电动自行车过程中要遵守交通法律法规,自觉摒弃交通陋习,做到不闯红灯、不逆行、不越线停车,转弯或变道前应左右和向后充分观察,远离大车盲区,确保骑行安全。

希望通过大家的共同努力,不断提高学生交通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营造全民守法、全民护法、文明和谐、安全出行的良好社会氛围!

徐州市教育局? 徐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3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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