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指南
Service Guide
成立社会组织该如何申请?
需要递交哪些材料?
换届选举应当办理哪些手续?
如何注销社会组织?
……
为提高办事效率,
推动全省性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
近日,福建省民政厅在全国率先出台
《全省性社会组织成立、换届、注销
工作规程(试行)》
填补相关制度空白
社会团体如何换届?
看这里↓
★ 按《社会团体换届选举办法》规定进行。
★ 社会团体理事会任期为3至5年,理事会应在法人登记证书有效期满前6个月组织换届选举相关工作。
★ 延期换届只能申请1次,最长不超过1年。
一、开展筹备工作
1.成立换届选举机构。
2.依规确定会员有效资格。
3.确定理事(常务理事)、监事、监事长、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候选人;采取会员代表大会制度的,按照《会员代表产生办法》有关规定产生会员代表。
4.开展换届审计工作。
5.拟定会议材料。
6.材料报批审查(详见福建省社会组织管理局网站下载中心社会团体成立、换届温馨提示)。
二、召开会员大会
(会员代表大会)通过相关议程
换届选举机构应在召开换届选举大会7日前,以适当的方式将换届选举的时间、地点和会议议程通知全体会员或会员代表。
三、办理变更登记、备案手续
1.填写、提交换届材料。
2.业务主管单位审查。
3.按照“一届一备”原则向省民政厅申请变更登记或备案并更换法人登记证书。
4.慈善类社会团体申请变更“慈善中国”平台登记基本信息。
5.收集整理换届有关资料并归档。
《工作规程》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有效期二年
(来源:省民政厅社会组织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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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有疑问
可拨打省民政厅社会组织管理局
0591-87676273 电联详询
来源:福建民政